各分支机构:
中国科协办公厅于2023年1月20日下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7号),面向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有关高校科协,面向科技领域征集高质量学术会议,编制《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3)》(以下简称《指南(2023)》)。为此,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5日止。
二、征集原则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突出学术引领,促进开放信任合作。学术会议应重点围绕技术经济领域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已形成机制性、系列性、连续性的学术会议。
三、征集内容及标准
学术会议年度计划。包括学会(含学会分支机构)主办、联合主办,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召开的全部学术会议,涵盖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等信息。
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3)》收录的学术会议应是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全球范围内,面向科技领域召开的学术会议,包括机制性会议和单次会议。
(1)机制性会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连续举办两届以上,且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计划召开的会议。
(2)单次会议。指为贯彻执行相关决策部署,解决重大科学或技术问题,以及完成其他临时性重大任务等发起举办的高质量学术会议,单次会议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内计划召开的会议。对于单次会议,学会(含分支机构)如认为与机制性会议有同等重要性,可进行推荐。
四、征集、推荐流程
2023年2月25日前,各分支机构完成会议遴选工作并报送至学会。
2023年3月8日前,学会组织专家对分支机构单位报送的推荐结果进行遴选,推荐至科协。
2023年4月至5月,中国科协正式在线发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3)》中英文双语简版目录,以中国科协办公厅通知形式公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3)》收录会议名单。
2023年5月至6月,中国科协通过推荐单位(学会)向收录会议主办单位发放证书。
五、申报提交
请所有分支机构填写附件1《2023年度会议计划》;
有意申报重要学术会议的分支机构,请填写附件2《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提名表》。
请分支机构在2023年2月25日下午5时前将填好的《2023年度会议计划》及(或)《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提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学会邮箱:jishujingjixuehui@vip.163.com。
六、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附件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