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低碳运营服务“排行榜”评价要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系统化协同服务“排行榜”评价要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精细运营管理“排行榜”评价要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社会开放服务“排行榜”评价标准》、《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智能运维服务“排行榜”评价要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枢纽循环服务“排行榜”评价要求》等七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下达你单位,请组织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下载:
关于下达《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七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pdf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