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专讯

...

加入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

《技术经济》

...

《科学技术与工程》

...

《科技和产业》

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021-01-14

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要求,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将开展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和条件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3. 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5. 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6.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二、推选程序

全国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的程序如下:

  1. 成立机构。学会成立如下机构: 1、推选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由相关领域具有学术权威性和学术影响力的研究员、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的知名专家组成,人数应不少于11人,专家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且应包含一定数量的院士;2、材料审核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把关;3、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由学会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组织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选工作。

  3. 推选人选。根据《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学会各分支机构可独立或联名推选一名院士候选人,3位常务理事可联名推选一名院士候选人。

  4. 审核材料。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学会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5. 组织评审。由学会推选专家委员会采取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被推选人。参加投票的专家应超过推选专家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人选,方有资格向中国科协推选。

  6. 进行公示。通过审核和评审后,在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和学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仅受理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应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7. 报送结果。推选结果报送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三、中国科协对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要求和说明

  1. 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2. 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3. 推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全国学会要在人才发现和选拔中充分听取所联系的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事人才有关司局和多方面专家意见,拓宽渠道、扩大视野。省级科协要主动联系沟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才工作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充分动员本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举荐优秀人才。

  4. 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5.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学会分支机构和常务理事如拟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请于2021年2月1日前填写附件《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信息表》并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学会秘书处。

学会将组织材料审核小组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组建推选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被推选人。同时协助被推选人填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相关院士提名系统、准备纸质申报、证明文件,在“中国科协专家服务平台与远程评审系统”填报数据,并且向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推选材料。相关情况请参见《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8/art_460_144988.html)。

学会秘书处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何冰

13910381960
微信:lce672108
jishujingjixuehui@vip.163.com

黄检良

13901057850
微信:HJL1637844518
jishujingjixuehui@vip.163.com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pdf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信息表(1).docx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