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开展脱硫石膏在农业领域以及粉煤灰在建材领域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批准编制团体标准《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土壤技术标准》(计划号:20210250)和《建材行业协同利用粉煤灰技术规范》(计划号:20210251)。
为切实做好《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土壤技术标准》和《建材行业协同利用粉煤灰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土壤技术标准》和《建材行业协同利用粉煤灰技术规范》标准起草参编与推广应用单位。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 1 人)。
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起草单位铜牌、起草人证书。
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为符合条件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土壤技术标准》和《建材行业协同利用粉煤灰技术规范》由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并管理,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参编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010-58811762
13220176011
liujing@cni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010-58811762
13121261188
fengyingshun@cste.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附件下载:
附件1 《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土壤技术标准》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 《建材行业协同利用粉煤灰技术规范》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
关于公开征集《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土壤技术标准》等两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通知.pdf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2022年3月9日

